各院、公司、直属单位团委(团总支):
为做好年度钱学森青年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和管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钱学森青年创新基金评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委会办公室)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年7月20日开始,年8月20日截止。
2.年度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国防科技、航天前沿技术及其应用等方面具有探索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的课题研究,以及优秀商业模式研究等。
3.对年度申请项目的评审导向将不仅限于论文、专利等单一成果形式,申请项目应重点在可获得样机、样品等实物成果及其应用推广方面开展研究。
二、项目资助额度
申请项目批准立项后,每个项目的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以钱学森青年创新基金评委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最终批准的资助额度为准。
三、申请人事项
(一)基金申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为集团公司在岗员工,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下;如以团队申请,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年龄应均在30岁以下,并明确一名团队成员作为项目申请人。年龄界定以申请基金的当年年底为准。
2.申请项目未获得其它经费支持。
3.申请人或申请团队具备申报项目的基本研究条件。
(二)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填写《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钱学森青年创新基金申请书》,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评委会办公室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材料。
四、所在单位事项
所在单位应按照《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钱学森青年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天科政〔〕号)相关要求,组织相关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的真实性、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择优推报。为确保各单位申报项目质量,要求每个申报项目至少指定一位本领域专家作为指导老师,并给出推荐意见。各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集团公司团委。
所在单位应在评委会办公室规定的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钱学森青年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钱学森青年创新基金申请书》(见附件2)等。为后续进行匿名评审,请各单位按照此通知中的规定格式填写申请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盖章原件(一式两份)。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五、项目评审
评委会根据当年申报项目情况从集团公司评审专家库中选取专家组成员,评审专家将从申请项目的探索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专家提出评审意见时还会考虑申请人的创新潜力。
专家组给出评审意见后,评委会将结合航天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对申请项目进行最终审定,确定予以资助的项目及金额。
六、项目进展及资金管理
项目的实施管理纳入集团公司正常科研管理活动,所在单位应按照集团公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有关管理规定,负责本单位项目实施的审核和管理。
项目资助经费直接划拨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基金项目经费的管理应按照集团公司科技创新研发费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验收结题
项目执行期限从批准立项当年开始,原则上不超过2年。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项目验收申请情况集中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结题审查。对符合结题要求的,准予结题并书面通知所在单位和项目申请人。不能按时报送结题报告或项目验收不合格的,该项目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报本基金项目以及申报共青团系统其他荣誉奖励。
八、联系方式